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1857.“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表示末期,就是不再有任何良善的时候,这从“亚摩利人”和“满盈”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亚摩利人”表示总体上的邪恶,因为迦南地被称为“亚摩利人之地”,这清楚可见于以西结书(16:3-4)和阿摩司书(2:9-10)。故“亚摩利人”在此表示迦南地的所有民族;如前所述,这些民族尤表邪恶和虚假。因此,“亚摩利人”表示总体上的一切邪恶。“满盈”表示末期,就是不再有任何良善的时候。
至于“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这句话在内义上表示什么,这是一个奥秘。在来世,恶人的情况是这样:在他们的邪恶没有达到顶点之前,他们不会受到惩罚;这既适用于总体的邪恶,也适用于具体的邪恶。因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处于这样的完美平衡:邪恶自我惩罚,也就是说,恶人会自招其邪恶的惩罚,但只有当这邪恶达到顶点时,才会招致这惩罚。每种邪恶都有自己的极限,这极限因人而异,超过这个极限是不可以的。当一个恶人超过这个极限时,他就会触发自己的惩罚。一切具体情况都是如此。
这同样适用于总体情况,恶人把自己推下地狱,但不是瞬间,而是逐渐推下去的。这源于主所建立的普遍秩序法则,即:主从不将任何人送入地狱,而是邪恶本身把自己推下去,或说这个恶人自己把自己推下去,并且一步一步如此行,直到邪恶最终满盈,良善连一丝痕迹都不再出现。只要还有一丝良善,他都会从地狱被提上来;但当只有邪恶时,他就被推下地狱。良善和邪恶必须首先彼此分开,因为它们是对立面;没有人可以向两边倾斜。这就是“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所表示的。然而,善人不是这种情况;主不断把他们朝天堂提升,而他们的邪恶则逐渐被清除。
教会的状态也是如此。在它的邪恶满盈,也就是不再有任何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之前,察罚不会到来。先知书经常提到这种满盈(consummation或close、climax,或译为终结,结局,满了,完结等等)。如以赛亚书:
我从主万军之耶和华(Lord Jehovih Sabaoth )那里已经听见对全地的终结和决定。(以赛亚书28:22)
耶利米书:
巴比伦,你这住在多水之上、大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牟利的量满了!(耶利米书51:13)
但以理书:
关于你的人民和你的圣城,已经定了七十个七,为要终结罪过,封住罪恶,赎尽罪孽,引进永义,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所。(但以理书9:24)
荒凉最终必临到可憎的鸟身上,直到终结和决定,(毁坏)必倾在那荒凉之地。(但以理书9:27)
主自己也在路加福音以这些话预言了结局:
他们要倒在剑刃之下,又被掳到所有民族当中。最终耶路撒冷要被列族践踏,直到列族的日期满了。(路加福音21:24)
“倒在剑刃之下”表示倒在虚假之下,因为在圣言中,“剑”是指虚假的惩罚;“耶路撒冷”表示主的国度和教会(402节);“民族”表示邪恶(1260节)。因此,这段经文的意思是,当教会被邪恶和虚假占据,从而自行毁灭时,结局就到了。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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